品牌: |
未填 |
所在地: |
陕西 西安市 |
起订: |
未填 |
供货总量: |
未填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详情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
国有企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二、初级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初级申报条件
1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工作满一年。
2专科毕业生须参加工作满三年(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
注意事项
初级评审每年一次。
三、中级及高工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中级申报条件
1本科毕业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单位聘为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专科毕业7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单位聘为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高工申报条件
申报高工资格应具备下列学L、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累计从事本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累计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L,累计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注意事项
中级和高工评审每年一次,每年10月底上交材料,次年3月份网上公示,5月底发证。
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大专或本科学L、学位复印件
2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任现职资格证复印件。
4继续J育合格证明(近四年继续J育合格记录)。
5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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